建工学院第十八期积极分子培训||第二讲: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时间:2023-03-24     来源:建工学院     阅读0

为了增强同学们对党的义务和权利的深入了解,3月23日,建工学院于启航楼302教室举行了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第二讲《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本次培训由教师支部书记杨瑞英老师主讲,7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杨瑞英老师向同学们阐述党员义务的内涵。党员的义务是党章规定要求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一种规范和约束。它是党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与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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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英老师为同学们讲解了共产党员拥有的五大基本权利分别是:参与知情权、讨论政策权、建议倡议权、批评检举权和表决选举权。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关系,党员要做到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杨瑞英老师希望所有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入党初心,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追求完善人格,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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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培训,同学们对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站在人民群众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