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树党员形象,为党旗争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19     来源:建工学院     阅读0

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六项建设的要求和学校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思路,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树党员形象,为党旗争辉的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内容是:

一、创建先进党支部

1. 支部领导班子,能够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党员队伍素质良好,有较强的组织意识,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 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运作顺畅有序;

4. 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学院教学中心,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意识强,事迹突出;

5. 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密切,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6. 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每月至少为学院建设,优化环境等方面做一件实事(好事)。

二、创建先进党小组

1.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和自主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

2. 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落实党总支的工作要求,出色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3. 党小组建设有自己的思路和措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正常,模范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小组党建工作突出,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4. 党员队伍团结,有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科研与学校发展中,顾全大局,投身改革,推进发展,维护稳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5. 党小组组织全体党员每月至少为学院建设,优化环境做两件好事。

三、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1.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热爱本职工作;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干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 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带头服务于群众,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 党员每月为学院建设,优化环境等方面至少做两件好事。

四、要求:

1. 本次活动要求各支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有记录;

2. 树党员形象,为党旗争辉,要做好事,做实事,做师生欢迎的事,要在群众面前体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